厦门某地产公司总经理“携手”高管女友
侵吞1.15亿元资金后潜逃
6年后,多万元终于退赔
这个案子名列年省十大经济犯罪案
也是福建史上最大的一起退赔案
他们是怎么骗走这么多钱?
都使了什么手段?
商小妹今天就跟大家说说
这起惊天大案的始末
案情回顾:他们是怎么骗钱?韩某彬的作案方式主要是通过注册多家“空壳公司”,利用韩某彬的职务之便,诱骗公司总部与“空壳公司”签合同。
年11月,韩某彬曾独掌公司大权,出任房地产集团总经理;年1月,他又兼任厦门公司总经理,同时负责成都、太仓、上海、重庆等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手操办合同洽谈、签订、付款审批等重大事项。
房地产项目所涉事务繁多,动辄就是上千万乃至上亿的资金往来,韩某彬浸淫其中,渐渐起了不轨之心。
年开始,韩某彬勾结同公司的女友王某(另案处理)和上海公司开发部经理王某冰,共同谋划侵吞公司资产。张某东和张某中就在此时被他们雇佣入伙,注册成立了七八家“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既无建筑设计、施工,电力设计、施工资质,也没有基本的人员、资金、设备,存在的目的就是帮韩某彬转移公司资产,以备将来分赃。
韩某彬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空壳公司”与电业局的关系,及能为韩某彬所在公司解决特殊困难等欺骗手段,诱导在上海的总公司董事会同意拆分原有的工程建设合同或者直接与上述“空壳公司”签订合同。再以降低费用为由,诱使董事会同意拆分原有合同,让韩某彬所任职的厦门公司将虚高部分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上述“空壳公司”。
此后,韩某彬与女友王某及被告人王某冰,又指使被告人张某东和张某中负责将“空壳公司”账户内的资金通过取现、转账、套现等方式取走,由被告人王某冰及韩某彬的女友王某负责分赃。
企业注意了!韩某彬用了这些手段!韩某彬常常用“政府部门”替自己背锅。比如,他曾经谎称“政府要求建酒店,与总公司建住宅的计划冲突”,骗公司以虚高价格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又谎称“政府要求建KV变电站,要与电力部门的关系单位签合同才能解决此事”,骗房地产公司与空壳公司签订了总金额高达1.6亿元的电力施工合同。
找人冒充项目经理。有一次签订电力施工合同前,总公司派人到空壳公司考察,韩某彬急中生智,让张某东冒充空壳公司的项目经理,把公司和电力部门莫须有的关系吹得天花乱坠,骗取考察代表的信任。
韩某彬的骗钱套路可以用以下几个步骤概括:虚构空壳公司实力→假称能为项目解决特殊困难→诱导公司签订价格虚高的合同→以降低费用为由拆分合同→骗走合同中虚高部分价款。
年至年间,用这套手法,韩某彬等人在厦门繁华路段的大型商圈项目中卷走了万余元工程款,又在成都、太仓两地分别侵吞了万余元和万余元公司资金,总计1.15亿余元。尽管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冻结了六千多万元赃款,但此案案情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重重环节,才于今年六月正式审结宣判,冻结在案的资金也得以退赔给被害企业。
企业要如何防范这类事件?对本公司:要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沙沙律师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是一个法律拟制的人,有其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法律规定,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那就是说,公司的财产应当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任何人都不能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公司的财产。对于企业而言,健全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是关键。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小宽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她认为,从企业角度来看,原因在于企业本身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环节上存在疏漏导致犯罪有可乘之机,诱发犯罪动机;其次公司本身监督制约机制乏力,公司本身内部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上级领导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本案也是由于韩某彬所在的公司对于风险防控的不到位,对韩某彬作为公司员工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其能够独权,致使擅自作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企业应该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健全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遏制和消除利用职务犯罪的机会。
福建中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光成表示,防范职务侵占,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一是严把用人关,加强业务和品德的双重考核;二是加强公司企业员工的法律教育;三是完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四是切实中科白癜风医院微信中科医院承办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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