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七
春节后,大批大批的工作者
都已经重返工作岗位。
大
年
初
六
商报君提醒大家
千切记不要因为“小错误”给春节添堵
1月31日,义乌有对母子俩,因儿子“孝顺”过头,一味迁就,竟做下这等糊涂事....
1月31日下午15:00左右,城区三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南山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一辆轿车撞上了路旁灯杆,所幸无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黑色吉利轿车的车头左侧被撞坏,引擎盖也已弹开,地上散落着一些被撞碎的汽车零部件。路旁的灯杆也被撞歪,上面的灯罩脱落下来,估计损失在一万元左右。
事故现场有一男一女,当民警正准备询问情况时,男子立马上前揽责。但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男子的表述却含糊不清,多番改口且神情紧张,民警立刻对该男子起了疑心。
随后,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电子监控,发现驾车的为一名中年女子。面对确凿的证据,小伙子不得不交代自己冒名顶替的违法行为。
经查,小伙子姓陈,身边的女子是他的母亲贾某。当天下午,贾某在家闲着无事,就向儿子陈某提出要去路上练一下车技。“孝顺”的陈某随即答应,并开车带上贾某来到经发大道,然后将车交给母亲贾某驾驶,儿子陈某则坐在副驾座当陪驾,母子俩沿着经发大道、南山路一路行驶。
当车辆行驶至南山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时,贾某准备掉头返回,因车技生疏,贾某误把油门当刹车踩了,结果,轿车一头撞上了路旁的电灯杆。所幸当时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和人员受伤。
“我当时害怕极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害怕自己无证驾驶受到处罚,车子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就想着让儿子来顶替。”贾某说道,而儿子陈某也认为办法可行,当即答应为母亲贾某顶替,直到事情败露,糊涂母子才悔不当初。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贾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商报君温馨提醒:
遵守交通规则,诚信做人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哦!
来源:义乌交警在线
编辑: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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