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躺马路上,10分钟无人问津,被

提示:点击上方"宁夏新闻网"↑   近日,宜宾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将一名倒地醉汉的腿碾断,导致其左小腿及脚掌可能截肢引发热议。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事发后有目击市民报料称,包括两名宾馆保安在内的多人看到醉汉倒地,十余分钟仍无人施救,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车祸发生后,医生赶来施救

醉酒的张廷右倒在宾馆门前的车道上

  12月8日下午6:30左右,宜宾翠屏区安阜街道广厦西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左转货车从一名倒地男子的双腿上碾过,致其受伤,其中一条腿面临截肢。事发后,受伤男子张廷右被医院抢救。据医生介绍,当晚伤者被送来时,身上还有酒味,急救医生还给他输液醒酒。“双足伤情非常严重,属于双足严重碾压伤,血管、软组织、神经、骨头都受损严重。”医生称,伤者还要接受两到三次手术,其左脚受伤更为严重,面临着截肢的危险。据张廷右本人及其弟弟张廷左介绍,张廷右系长宁县三元熊家村农民,今年48岁,一直未成家,长期在宜宾城区打零工,漂泊不定,不识字。事发当日下午,张廷右与工友李某一起从宜宾临港工地步行到江北一带玩耍,中午两人喝了一斤多白酒。张廷右醉酒后与工友走散,然后倒在了公路上。“我都不记得咋回事了。”张廷右告诉记者,当天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如何倒地如何被轧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一阵钻心的疼痛后,就没了知觉。医院里,双腿不能动,血肉模糊。

  目击者表示事发前本有机会救他

  车祸发生第二天,宜宾多家自媒体称:“昨日下午,一名男子在(宜宾江北城区)银龙宾馆门口摇摇晃晃的像是喝醉了,然后不明原因倒在了地上,在路边躺了十多分钟,没有任何人去管他。(目击)网友办完事出来后看他还躺在路边,怕他发生意外,准备拨打,不料刚打电话,一辆大货车直接从男子的腿上轧了过去……”成都商报记者多方联系,找到了事发时目击并向自媒体报料的陈先生。陈先生介绍,他家就住在广厦西路附近,因为在该路口被电子警察拍到交通违法,他根据照片找过来,希望确认位置,今后注意。“我到路口,看到照片中有岗亭,就问旁边银龙宾馆的保安,照片中的岗亭是不是这个岗亭。”陈先生说,得到确定的答复后,他与两名保安简单交流了几句。此时,陈先生看到一名男子像喝醉了似的,撞了路边保安亭,然后倒在宾馆门口的车行道上,导致路口交通拥堵,前往广厦西路的车辆,不得不占据对向车道缓慢行驶。陈先生说不知男子为何倒地,不敢贸然上前施救。见男子久未起来又影响交通,陈先生就问两名保安如何处理,“一名保安问另一保安要不要拉他到人行道上来,得到的答复是不用管他。”此时,已过去十来分钟,来来往往的行人都没有管地上的醉汉,陈先生说他实在看不过去,便决定拨打,请警察来把男子带走。“刚打通,就有一辆货车左转,车轮直接从男子小腿处辗了过去。”陈先生说,货车可能没意识到自己轧了人,继续往前开,被一名骑摩托车的市民追上提醒,才停下来查看并报警。

  宾馆回应:没有义务但应该给予帮助

  案发后急救人员和交警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伤者被迅速送医院抢救。肇事驾驶员所在公司垫付了相关费用。事后陈先生作为目击者,向交警作了笔录。“我作笔录时,同样如实说了当时的情况,就是保安看到但是没有施救。”12月12日,银龙宾馆一名保安向成都商报记者否认了陈先生的说法,称其当时在宾馆监控室内,没看到男子倒地。辖区交警表示,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队民警依法及时出警处置,而对于保安有没有看见男子倒地,警方不便透露。银龙宾馆赵经理告诉记者,宾馆门口的十字路口经常发生车祸,工作人员也多次救助车祸伤者或其他因醉酒、患病而倒在宾馆附近的路人。对于没有在宾馆消费的人,宾馆本身没有救助的义务。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无论是保安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给予帮助。赵经理说,事发当天馆宾客人较多,大家都在忙手头的事,他也是在车祸发生后看到救护车才知道又出事了。对于陈先生反映的情况,他还没有掌握到。“我们将及时了解调查,如果保安确实看到了而没有施救,宾馆会进行批评教育,并展开相关培训。”昨晚记者发稿时从银龙宾馆赵经理处获悉,当值保安确实看到了张廷右倒地,但一是担心扶人被赖上,二是担心扶的过程中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故没有上前救扶。“宾馆规定保安值班时不能带手机,所以在陈先生打电话报警时,保安正准备到前台拨打。”赵经理说,没想到车祸就发生了。

  律师说法:第三人没有法定救扶义务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表示,因为路人的顾虑没有将醉汉从车行道上拖开,并最终酿此惨剧令人遗憾。但更多则称面对突然倒地的人,根本不敢去扶。“要么可能被赖上,要么可能对倒地者造成二次伤害。”网友呼吁:今后遇到此类事情,即使不能上前救扶,至少可以打或报警,也可向前方车辆示意,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法邦网律师认为,无论是目击者还是宾馆保安,都没有扶助醉酒男子的法定义务,因此不应为男子的受伤承担法律责任,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张勇律师同样认为:目击者和保安没有任何法定或拟定义务,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无论舆论如何,在场路人有无救助义务,醉酒的伤者张廷右双腿受伤一条腿还面临截肢的危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伤害已经造成,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作为当事人张先生自己负有无非法推卸的责任,他应该预见到喝了一斤白酒会造成醉酒后果,且事发时并无亲友陪在身边,因此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合理饮酒,严禁酒驾,注意酒后安全。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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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李 涛

本期编辑:小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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