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标题下「蓝色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城乡规划处反映(联系)。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福州市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9号福州规划馆4层,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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