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宁波公布年度市普法教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宁波市从年起要求市直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或通过其他方式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宁波市普法办对全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发文公示: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3.加强法治宁波建设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宁波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服务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6.组织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以上,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7.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做好迎接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准备工作。

8.协同推进“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9.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第二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活动。

二、重点单位个性工作

市委组织部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宪法和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必修课程。将法治教育列入“三会一课”、固定组织生活日、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等制度内容,推动基层党员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

2.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举办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统筹抓好各条线各部门的业务法规培训。

3.依托“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开辟普法教育专栏,实现全市公务员法治教育全覆盖,有计划、多渠道地制作、引进和更新法治教育类视频课件。依托“四明学堂”综合素质讲座,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不定期举办普法专题辅导。

4.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办法。

5.通过甬派、东方党建网、远程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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