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养老金又要涨啦!!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涨啦!!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福建省从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在年12月的基础上增长6.5%左右。
据悉,我省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的增加标准是这样确定的定额调整部分中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部分中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元,则补齐至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照上述标准测算,以年12月基本养老金元为例,则此次每月新增养老金元左右,增加的金额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
近年来,我省已经连续多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的增幅都在元左右。
年,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年,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年,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年,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年,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厦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涨啦厦门市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将从年1月1日起提高。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周文
需要补发的待遇目前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只要是在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都能受益,全市共计多人。
周文提醒,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发放,五至六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来源|海西晨报、厦门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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