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厦门口岸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福建省商务厅和厦门海关6月30日在榕联合举行全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商务厅副厅长刘德培,厦门海关副关长、二级关务监督张冬冬围绕全省跨境电商发展、B2B监管试点等有关情况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依托福建省电子商务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海关、税务、外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协调、创新发展,各地市陆续启动跨境电商保税、零售进出口业务并实现快速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传统外贸出口大幅回落,但跨境电商却逆势增长,1-5月份跨境电商保税、零售进出口达33.68亿元,这个金额超过去年总额的1/3,同比增长近4.9倍;邮快件进出口8.51亿元,全部实现净增长,为全省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促进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刘德培副厅长介绍,近年来,省商务厅主要在完善扶持政策、突出对台特色、发展丝路电商、布局海外仓等四个方面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和外贸环境带来的冲击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海关总署聚力“六稳”“六保”,着力求新求变,新批设立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在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海外仓,鼓励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助力外贸回稳提质,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重要支撑。
海关总署于年6月12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年第75号公告),决定厦门海关等十个试点海关于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海关创新监管模式,增设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对“”“”出口货物,海关按照出口货物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切实发挥该项工作对抗击疫情、稳外贸、保就业、扩大出口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福建省将以此次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工作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商务、税务、外汇、金融、信保等政策资源,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场所设施、海空铁联运通道、海外仓网点等基础建设的支持,积极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生态环境,推动跨境电商做大做强,为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文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作者/陈连荣
编辑/叶洁
校对/郑祚恒高若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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