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厦门海事法院护航海洋经贸发展助

3月20日上午,厦门海事法院采取线上视频方式举行建院三十周年新闻发布会,总结发布建院30年来海事审判情况。

回首这不平凡的30年,厦门海事法院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海事案件,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影响力,为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尤其在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发展、做优审判执行、打造涉台审判特色品牌、服务保障群众权益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就,走在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斗转星移三十年,乘风破浪正当时。

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法院以“先”的使命,“拼”的干劲,“闯”的担当,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厦门挂牌成立,开启了以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理、涉外审判等为主要特点的闽台海事司法新纪元。

“依法审理海事案件,规范海运贸易秩序。”应运而生的厦门海事法院肩负起了管辖南至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延伸海域的历史使命,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行政案件。

勇担使命

争当排头兵打造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

  

今天是厦门海事法院建院三十周年的日子。这三十年,是厦门海事法院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三十年。

图为厦门海事法院办公楼旧址。

图为厦门海事法院办公楼新址。

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坚守在福建多公里的海岸线上,广大海事法院人用忠诚于法律的信仰和担当,用无数的智慧与汗水,无数的拼搏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了今天福建海事司法发展的辉煌局面。

智慧法院建设从无到有

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从租用简陋楼房办公到搬迁至具有现代风格的审判办公大楼,内设机构从最初仅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室4个部门起步,逐步成立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庭、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管办、涉台庭(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等14个内设机构及福州、宁德、东山三个派出法庭,建立了12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司法改革深化落实,审判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从无到有,建立了面向全域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中英双语司法公开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在线庭审、在线办案不断推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队伍建设成果喜人,涌现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十佳法官”等一批全国、省级先进典型,打造了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海事审判精英队伍。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修改完善

历经30年的风雨洗礼,厦门海事法院由初生走向成熟,海事审判迸发出与时代并进的新内涵:受理案件辐射面由国内向国外、内地向港澳、大陆向台湾方向延伸,案件类型由海事、海商案件向海事行政案件拓展。扎实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信息化建设、司法品牌建设四大建设。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从最初管辖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其他海事海商纠纷和海事执行等4类63项案件,到如今的项,审判的领域不断拓宽;累计审结各类海事案件余件,标的金额多亿元,依法扣押、拍卖中外船舶余艘,案件涉及世界五大洲的50余个国家和地区,裁判得到了境内外港航企业、中外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一批案件成为全国海事审判的范例,在国际航运界、海事司法界产生巨大影响,推动了相关国际规则的修改完善,为我国打造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发挥了重要的支点作用。

司法为民

深化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厦门海事法院注重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为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0年来,厦门海事审判牢记使命,奋力拼搏,走过了一条艰难而又坚实的道路,取得累累硕果,在一张白纸上画出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在30载岁月流痕中,厦门海事法院的法官们无私奉献,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社会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调以精取胜、以质取胜,办好精品案件,依法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好海事法院守护“蓝色国土”、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职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对接海上商贸活动的要求,以高质量诉讼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法院成立之初就提出“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司法理念,创造出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率先采取诉前海事证据保全的措施和首创向外籍船长送达法律文书等10余项先行探索的做法,被现行《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司法解释所采纳。

当前,厦门海事法院正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抢占全国海事司法最前沿。

构筑涉台审判服务保障体系

30年风雨兼程,厦门海事法院为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更高站位上构筑涉台审判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充分凸显福建的“台”“海”优势,努力打造涉台审判司法品牌。

年8月,厦门海事法院对两岸直航船舶“景云”轮在台湾高雄海域发生的货损纠纷案的判决,被台湾基隆地方法院裁定认可,成为大陆海事法院在台湾地区最终获得认可的首起判决,开创了海峡两岸海事司法互认的先河。

年5月31日,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案件审判庭,标志着福建的涉台海事审判事务有了自己专门的审理机构。邀请台胞担任调解员、陪审员,共同构建多元解纷网络的创举,深受台胞赞许。台胞调解员罗崇毅“三回”台湾调解案件的故事被传为佳话。涉台审判庭坚持以公正、高效的裁判,让更多的台胞了解大陆的法律,相信大陆的司法。越来越多的台湾当事人在海事诉讼选择余地大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到厦门海事法院诉讼维权。

主动对接自贸区发展需求

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主动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依托福建对外开放前沿的优势,着力支持福建海洋开发建设和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发展。

年10月,厦门海事法院首次受理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案件,于年6月调解审结,对今后我国司法管辖发生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案件起到示范作用,载入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年8月6日,厦门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庭挂牌成立,负责审理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充分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

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呼应海事司法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积极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探索“卫星照片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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