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多出14个手机号,都不是我本人办理的。”上周五,永宁沙堤村民董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8月份至今,他已收到三封“律师函”敦促缴清手机话费欠款。这是咋回事?缘起不查不知道,一查14个号
8月18日,董先生收到了一封由中国移动广东汕头分公司委托的“律师函”,要求董先生在9月20日之前缴清某手机号的.66元话费欠款。“我根本没去过汕头,更没有汕头的手机号。”董先生称,年在广州工作时钱包被偷,身份证也一并丢失,可能是身份证被冒用注册登记了手机号。
“自认倒霉,这多块钱我就去补缴了。”而令董先生没想到的是,不久后他又收到汕头移动的“律师函”,催缴另一个手机号.79元的话费欠款;10月12日,他还收到来自中国电信徐州分公司委托的“律师函”,催缴一个电信手机号的话费欠款元。
连收三封“律师函”,董先生连忙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自己名下的手机号,不查不一知道,一查吓一跳:名下多出14个号,省内移动有9个、电信有两个;省外汕头两个、徐州1个。“省外由于未联网的关系有些还没有查到,估计不止这个数。”董先生十分担忧。
探因非本人持证,怎么过的关关于早年丢失身份证,董先生回忆说,年他曾在广州做英语翻译,当年1月份钱包被偷(内含二代身份证),他及时回到石狮登报办理了遗失声明作废,并于当年5月中旬补办了新的身份证,“没想到七年之后,竟多出了这么多手机号?”
“非本人持证办理手机号实名登记,通信运营商怎么就轻易审核过关了?”董先生十分疑惑。昨日上午,本报记者随同董先生走访石狮某通信运营商,一位负责人分析说,董先生的身份证可能被盗用,一些通讯代办点在审核身份信息时把关不严,“比如说一次性使用的手机卡,有证就给办理了”,若是到营业厅办理,则审核非常严。
从广东汕头到江苏徐州,再到省内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董先生名下均“被登记”了手机号。“难道我丢失的那张身份证,在多地流动使用?”董先生甚至怀疑,自己挂失的那张身份证陷入了“证件买卖”的灰色交易。
维权收集证明,以备申诉应诉上述14个“多出来的手机号”欠款约两千元,尽管金额不高,但董先生决定不再当“冤大头”。关键是,按照相关“律师函”所说,若继续拖欠话费将导致不良信用记录上传到征信系统,甚至引来官司,“如果是拿去办信用卡或者违法犯罪,可怎么办?”
根据通信运营商人士及法律人士的建议,昨日上午,记者带着董先生前往永宁边防派出所开具了当年补办身份证的证明,并为董先生找到了当年刊登在《石狮日报》上的身份证“遗失声明”。董先生准备将这些证明附函寄往有关通信运营商申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权利。
另悉,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阻止违法行为。
(记者林恩炳张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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