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万ta环氧

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

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调查报告

目录

1概述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2公开方式2.3公众意见情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3.2公示方式3.2.1网络3.2.2报纸3.3查阅情况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公众意见处理情况5报批前公开情况5.1公开内容及日期5.2公开方式6其他7诚信承诺1概述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油法生产20万t/a环氧氯丙烷及12万t/a环氧树脂环保工程项目于年8获福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年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完成《TDI、MDI尾气废HCl综合利用项目—甘油法生产20万t/a环氧氯丙烷及12万t/a环氧树脂环保工程项目(一期10万t/a环氧氯丙烷及6万t/a环氧树脂)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及年12月获得福清县生态环境局审批,主要批复内容:环氧氯丙烷10万吨/年,环氧树脂6万吨/年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目前场地现状是10万t/a环氧氯丙烷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成,6万t/a环氧树脂装置未建设。随着国内环氧树脂市场需求增大,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将环氧树脂生产由原来的6万吨/年(其中固体环氧树脂2万吨/年)调整为30万吨/年(其中固体环氧树脂6万吨/年),其中固体环氧树脂生产工艺由原来两步法改为一步法,液体树脂新增老化树脂精馏工序。同时,为了充分利用环氧树脂生产过程产生含氯化钠废水,配套建设54万吨/年高压氧化装置、24万吨/年的离子膜电解装置和1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用于回收环氧树脂的生产的高盐废水,生产的烧碱回用至环氧树脂装置和生产的HCl回用至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多余的运至宁波厂区,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本次改扩建项目拟对现有的场地(以下简称北区场地)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并在现有场地南边(以下简称南区)新增用地主要用于原料的仓储和盐水精制。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86万元,新增用地面积m2,新增人员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单位针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是通过与公众进行的有效协商,使建设项目能够被公众充分认可,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对公众利益构成危害或威胁,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和掌握民意,不仅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也减少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工程建设的问题出现。努力把建设项目对公众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或可接受程度,做到防范于未然。既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也有助于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理解和支持,结果将有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保障受影响人群的正当权益,本单位采取了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两种形式,分阶段进行调查和意见征询工作,我单位于年4月20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网络第一次公示,并于年6月25日在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通过东南快报的6月29日和7月1日的版面进行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布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获取途径、意见反馈方式以及公众意见表的链接方式。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格、电话及电子邮件。此次公众调查流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7.16),公示的媒介选用福建环保网、福州科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以及东南快报,公示的范围较广,基本涵盖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工程建设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建设单位将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结合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本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的主要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于年4月15日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公示日期为年4月20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7个工作日内的要求。2.2公开方式本项目首次环评信息公示在福建环保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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